▲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周姓男子與邱姓男子2015年私下協議「互換女友」嘿咻,導致周的女友因羞憤燒炭身亡;高等法院判邱男須賠償死者家屬365萬元,周男則與家屬達成和解。 周男(28歲)和邱男(36歲)在土城區延吉街租住套房而熟識,去年3月,邱向周提議「交換性伴侶」,周男連繫在新竹的女友小美(化名)北上,小美到周男的套房喝酒聊天,事後不勝酒力醉倒。 周男告訴邱男小美正熟睡,隨即引狼入室。邱男在性侵過程中,小美一度驚醒,發現對方的下體與男友大小不同,事後確認對方不是男友,懷疑正牌男友(周男)也參與其中,當場怒斥「你們怎麼樣這樣對我?」 小美事後無法釋懷,甚至在LINE透露「與其要我這樣骯髒的活著,我寧願死」,1個月後到三重區一間摩鐵燒炭身亡;胞兄查看她的手機才發現,妹妹是遭2男設局性侵才羞憤自殺,全案因而曝光。 周男因轉為汙點證人且有悔意,二審被判刑7年6個月,邱男則被判13年6個月,最高法院今年8月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原文網址: 「互換女友」性侵害她燒炭亡 設局男判賠365萬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1221/833999.htm#ixzz4U03Dg1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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