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 去年7月底,一名7歲國小女童受託被母親前男友陳姓男子(54歲)照顧時,陳男趁獨處時撥開女童下體聞體味,還掀開衣服吸胸部,再脫下自己的褲子,要求女童觀看,並要求撫摸他的「小鳥」,但女童拒絕,陳男才停止猥褻行為。彰化地院今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8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判決書指出,女童母親在為女兒洗澡時,發現女兒胸部有紅腫咬痕,女童竟說「胸部被叔叔親得痛痛的」、「叔叔把妹妹撥開聞香香、還給我看有2顆蛋蛋的小鳥」,女童母親氣得質問陳男「還有什麼我不知道的」?陳男竟辯稱是女童想看,他自己也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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