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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4女童千次 課輔班狼師下場是...

發佈者: sexykink | 發佈時間: 2016-6-20 15:38| 查看數: 251| 評論數: 0|帖子模式




莊男不僅猥褻女童,還趁午休時偷拍。示意圖
高雄市某國小課輔班前年爆發男師猥褻女童事件,高雄地檢署查出,32歲的留美碩士莊男在母親開設的課輔班任教,卻利用個別指導時偷摸4名女童大腿、臀部,還趁女童午休時偷拍,時間長達3年。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莊男共對4女童伸狼爪,次數多達1136次,依猥褻未滿14歲女子罪,判他有期徒刑3年6月。
據了解,莊男的母親原是國小教師,退休後在橋頭區開設課輔班長達7年,莊男則是大學畢業後赴美攻讀碩士,返台後因找工作不順遂,暫時到母親的課輔班任教,該課輔班在猥褻案發後已歇業。

判決指出,莊男在課輔班任教,明知4名被害女童均未滿14歲,竟仍在教室內利用個別輔導女童課業機會,伸手在女童褲子內外來回撫摸大腿、臀部等。其中1名被害女童告訴檢察官:「他坐在教室最後一排椅子靠走道的位置,我拿考卷去問問題時站著,他曾經一手拿考卷,另一手就伸過來摸我的大腿外側,有可能30秒,也有可能一分鐘以上。」

法院調查,由於被害女童不只1人,供述遭莊男猥褻時間、場所與方式幾乎大同小異,但莊男矢口否認猥褻,還稱不知道為何事得罪女童,或稱因對被害女童不夠好,才會被誣陷等。

但法院認為,本案是因莊男被逮到趁女學生午休時偷拍,被害女童才鼓起勇氣向學校老師告狀,且事後被害女童家長也沒有向莊男母子索求民事賠償,因此不採信莊男是遭誣陷的辯詞,認定他猥褻4名女童次數多達1136次,依猥褻未滿14歲女子共1136罪,判他有期徒刑3年6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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