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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少女醉後被撿屍口交 法官判性侵不成立

發佈者: sexykink | 發佈時間: 2016-6-24 15:04| 查看數: 278| 評論數: 0|帖子模式




美國奧克拉荷馬州一名少女醉後被撿屍口交,法官卻判性侵不成立。翻自rawstory.com
美國奧克拉荷馬州一名16歲少女在最後遭到一名17歲少年撿屍,少年趁著少女無意識的情況之下,對她口交。而當地法院近日判決,稱少年的口交性侵罪不成立。
據英國《衛報》報導,這名少女曾經和少年與一群朋友,在一處公園裡喝酒狂歡,之後少女醉得不省人事。少女先前有向少年請求開車帶她回家,於是在少女喝醉昏迷的情況下,少年將少女帶到車上,其他目擊證人也證明此事。而另一名少年也指出,當時他坐在車內,看到少女被抬上車,是不省人事的狀態。

之後少年將少女帶到阿嬤家,最後少女在醫院中醒來。報導指出,少女在被送到阿嬤家之後,又被送到了醫院,這段期間她仍然沒有意識。當她醒過來時,發現醫院正在為她進行性侵檢查,表示少女的腿部後方和口腔附近都有少年DNA的痕跡,認為少女疑似遭到性侵,於是報警處理。雖然少年表示是與少女合意口交,但少女表示被帶離公園以後所發生的事,完全記不起來,最後檢察官對少年提起口交性侵的控訴。

但法院在審理時卻認為,奧克拉荷馬州法條裡的「強迫性侵」,並不發生在醉得不省人事的當事少女身上,因為酒醉的情況,並不列在該州所訂立的「強迫強況」的範圍之內,因此少年的口交性侵不成立。檢察官符班雅明(Benjamin Fu)指出,但他聽到這項判決時真的很傻眼,他認為少女醉到不省人事,根本無法說同意,當然屬於強迫情況。

另外有法界人士認為,這項判決或許可以喚起奧克拉荷馬州修法者的意識,提醒他們州裡有關性侵或合意性交的法案太過陳腐、漏洞太多,是時候該修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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