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男說,兩人本來睡不同房,女同學半夜爬上他的床。(圖/達志/示意圖) 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范姓男大生遭國中女同學控性侵,但他說,是對方主動爬上床。桃園地檢署調查後,認為證據不足,今天(18日)對范做出不起訴處分。 女子指控,睡到一半被范男摸身體、性侵。范男(22歲)對檢察官說,當天女同學到他家找他聊天、借宿,兩人原本睡不同房,但對方半夜突爬上自己的床,他知道對方有男友,有先問真的要繼續嗎,聽到對方回「嗯」,才發生性行為。 由於雙方各說各話,檢察官要對女子測謊遭拒,且她對遭性侵的兩次說法也不一樣;因未找到范男性侵的相關證據,因此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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