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怒告老公有姦情。(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余姓女子懷疑老公與張姓早餐店老闆娘有染,怒控跑進張家「久久未出」,甚至一起出國,怒提告求償100萬,不過,她反而因在早餐店門口貼「大膽淫婦」等文字,而被判拘!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僅憑照片和飛機上座位並無法證明2人有偷情,判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據《自由時報》報導,余女主張丈夫婚後性格大變,常因細故辱罵並動手歐打,結果去年開始他行蹤鬼祟,與張女過從甚密,數次從防火小巷進入張家,都是久久未出,還有兩人到泰國旅遊拍的搭肩照、互傳曖昧簡訊。 對此,張女則澄清兩人只是朋友關係。法官也認為照片中,余夫僅多拉張女手臂或載余女、兩人共同到餐廳,雖有搭機前往泰國,但位置也無法證明兩人亂搞,且余夫與旅行社一同前往,張女則是自助旅行,因此判余女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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