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發燒新片

遭狼父啪啪啪11次「換自由外出」 17歲少女隱忍4個月

發佈者: mobetak20870 | 發佈時間: 2017-7-31 17:37| 查看數: 405| 評論數: 0|帖子模式

▲少女慘遭狼父洩慾。(圖/視覺中國CFP,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17歲少女小玉因害怕父親權勢,擔心不順從與他發生性交行為,將失去得以自由外出打球、交友等自由的機會,4個月內被迫和他發生11次性關係,但最後實在不甘再遭受父親控制及擺佈,於是留下沾有精液的衛生紙報警!台南高分院依故意對少年犯對受監督之人利用權勢性交罪,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
據判決書提到,這對父女同住在雲林縣古坑鄉的租屋處,小玉因害怕父親權勢,唯恐不順從與他發生性交行為,將失去得以自由外出打球、交友不受約束的機會,而父親居然利用女兒貪圖不受其約束心態,及管教權勢,利用權勢而為性交,當老婆外出工作時,就性侵女兒,4個月內總共發生11次。
小玉母親出庭證稱,女兒從高一退學後,連續好幾週,每天都遭丈夫性侵,直到女兒說「你做不膩喔」,丈夫才改成一週2 、3 次。
由於狼父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台南高分院法官審酌狼父利用權勢性侵女兒,且次數高達11次,嚴重殘害女兒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並造成父女之間身體界線的價值觀混淆,所為實屬不該,但犯後坦認犯行,並深具悔意,且已達成調解,依故意對少年犯對受監督之人利用權勢性交罪,共11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其他上訴部分(原審判決無罪部分)駁回。

最新評論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