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閱覽室午睡竟遭性侵。(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蔡姓男子今年1月底到台中市南區一間宮廟時,發現15歲少女小花(化名)趴在閱覽室桌面熟睡,認有機可乘,竟然大膽伸手撫摸胸部,再伸入內褲指侵得逞,造成少女無法抹滅的心理創傷!台中地方法院近日依乘機性交罪,判處蔡男有期徒刑3年10個月。 據判決書指出,蔡男基於乘機性交犯意,把手伸入小花長袖上衣領口後面,觸摸背部及乳房後,發現對方因熟睡而不知抗拒,再把手伸入長褲指侵得逞,隨後小花突然感覺疼痛後驚醒,趕緊報警處理。 小花在警、偵訊時表示,當天趁週末到地下1 樓圖書閱覽室唸書,座位是地下1 樓入口左斜對角最後1 排的角落位子,用完午餐返回閱覽室,之後就趴在桌上睡覺,睡了約2 個小時,發現好像有人伸手進入衣服,觸摸胸部和背部,一開始以為在作夢,後來感覺背部有點痛。 判決提到小花指出,最後感覺有人伸手進長褲、內褲,覺得痛所以醒過來,就發現對方假裝在做自己的事情,但發覺胸罩跟內褲有被移動的痕跡,所以確定遭到侵害。 最後,法官認為蔡男未能克制自己慾望、尊重少女性自主權,乘午休熟睡之際性侵得逞,造成小花一生無法抹滅的心理創傷,影響對方日後兩性關係乃至普通人際關係之正常發展,少女也沒有和解意願、亦無法諒解,因此判他 有期徒刑3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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