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指控洪男性侵。(圖/本站示意照)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女子指控情人節當天,在飯店幫洪姓志願役職業軍人洗澡時遭性侵,事後懷孕墮胎。但洪男喊冤表示,當天兩人連手都沒牽到。台北地檢署認為,不能僅憑女子的說詞就認定洪性侵,因此對洪做出不起訴處分。 《蘋果日報》報導,女子控訴,今年2月14日情人節當天,在南部服役的洪男北上和她一起吃晚餐,事後他以喝酒後身體不適,要求她一起回他下榻的飯店幫他洗澡。 女子指控,幫洪男洗澡時遭到性侵,且事後懷孕,因無法獨自生下小孩扶養,決定墮胎;她同時告知洪這件事,沒想到卻得到「那是我的種嗎」的回覆,因此提告。 但洪男否認犯行,辯稱當天北上找朋友,順便找女子吃飯,他見對方說想要借地方盥洗,好心讓她回飯店浴室洗澡。他強調,不僅沒發生關係,連手都沒牽到。檢方認為,事發於2月,女子直到5月才提告,也未保存當時墮胎的肧胎,不能僅憑她的單一指訴就認定洪涉嫌性侵,因此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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