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姦示意圖,非當事人。(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馬來西亞吉蘭丹州3年前發生一起轟動當地的輪姦案,一名當時15歲的少女報案稱自己和另一名17歲朋友遭到38名男性輪姦,導致私處血流不止且嚴重撕裂,幾近潰爛,雖警方後來調查發現只有21人涉案,但如此禽獸和毫無人性的犯案手法在當時仍引起國內外媒體的關注,案子經過3年的審訊,終於在20日下判,7名涉案的男子被判坐牢18年至22年不等,外加鞭刑6至16下。 2014年5月20日,吉蘭丹瓜拉吉賴縣一名15歲少女在17歲女同學的邀請下,乘坐另一名男性朋友的機車一起到一間空屋內,當時屋內還有另一名陌生男子,不過當他們4人準備離開時,卻被一名40多歲的男子攔住,強迫他們待在屋內,其後便被近40名男子圍堵及分別帶入不同的房間,遭到在場男子的掌摑及輪姦。 受害女子回家後因下體血流不止,到醫院檢查發現私處嚴重受損及撕裂,幾近潰爛,於是強烈要求受害女子報警,才揭發了這一起駭人聽聞的輪奸案。被害女子因在受害過程中不堪忍辱而昏迷,因此不清楚犯案者的確切人數,在報案時申訴遭到38人輪暴,警方在調查後發現共有21名男子涉案,且某些施暴者還互有親戚關係。 據大馬《曙光日報》報導,經過3年的審訊,法官終於裁定其中7名涉案男子強姦罪名成立,3名年齡最大的被告,26歲的慕末阿茲魯(Muhmed Azroel)、35歲的阿茲安(Azuan Che Hasan)、25歲的穆哈默法益(Mohamad Faiz Azahan)因先後強姦2名少女,被判坐牢22年及鞭刑16下。 同樣為21歲的茲阿茲米(Eris Che Azmi)和茲穆哈默法罕(Che Muhamad Farhan Isyrif Che Mat)被判坐牢18年外加6下鞭刑;20歲的穆哈默阿迪(Muhamad Adib Che Harun)和17歲的未成年施暴者則須坐牢18年和6下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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