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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精液」裝滿6支液態氮試管 25歲男闖關13次可判10年

發佈者: mobetak20870 | 發佈時間: 2017-4-25 11:23| 查看數: 392| 評論數: 0|帖子模式



▲泰國25歲男子尼提農(紅衣者)因走私精液被捕。(圖/翻攝泰國《星暹日報》)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泰國一名25歲男子企圖走私「精液」到寮國永珍(Vientiane),被泰國海關查獲,他坦承從去年開始已走私過13次,每次酬勞是5000泰銖(約新台幣4395元)。根據泰國法律,男子最重可判10年徒刑。
泰國《星暹日報》報導,泰國廊開府(Nong Khai)邊境海關人員,20日攔截一個液態氮的冷凍瓶,裡頭冷藏6支裝滿男性精液的試管,並逮捕尼提農(Nithinon Srithaniyanan),他住在拍耶泰縣(Phayathai district)。
尼提農表示,此批精液將用於試管嬰兒及代理孕母產業,精液是一名中國男子及一名越南男子提供,通過內部關係網,在採集精液完畢後,透過邊境走私逃過正式關稅入境轉賣,成本可大大降低。
▼根據泰國法律,走私精液最重可判10年徒刑。(圖/達志/示意圖)
除走私精液,尼提農說,中國及越南非法機構還會提供卵子,但都是地下交易,並沒有合法的醫學審查及進出口轉運證明。尼提農告訴海關,他受雇於一名泰國日本混血「Yu」。
警方表示,代孕經泰國正規管道成本巨大,但面對當前高需求量及高競爭環境,此類犯罪團夥只能走「地下通道」,所非法獲得的精液及卵子將運往寮國、柬埔寨等地;初步估計,配合其實施代孕後續手術的機構也存在較多問題。
警方指出,根據相關海關及生殖醫學法律規定,非法走私精液及卵子將被處10年以下徒刑,同時對相關醫學走私品處以4倍關稅罰款,視情節嚴重者,兩類處罰同時進行。
據了解,海關人員已將此次繳獲的精液樣本,交由專業醫學鑒定中心進一步化驗,同時將依據男子交代的線索,繼續追查背後非法產業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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