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本暢銷英文書,作者是格力威,書名叫《異類》,他細心觀察若干成功人物初入行時,勤奮不懈工作後有感而發。文章列舉大家熟悉的披頭四樂隊、莫札特和微軟的蓋茨為例。說明成功者有其獨特的原因,其中最重要的是過人的努力,即一萬小時法則。
阿圖看後特別有共鳴,因為早前在此欄撰寫的文章,《一千個1000》,實在有異曲同工之妙,大家都知道一千個1000是什麼?即是100萬也,要在博彩過程,或者在賭場或任何工作中,賺取100萬,非有過人的智慧及努力不可。
同文賭魔戴子郎,便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他的21點算牌術,周遊列國不斷運用,何止超過一萬小時,在工多藝熟下,自然有卓越成就,加上他飽覽博彩群書超過600本,古今中外,無所不學,學而有成,遂有今日的成績,將一萬小時法則及一千個1000,兼收並蓄。
披頭四樂隊于1957年成立,他們於1964年2月以高姿態進軍美國時,足足有7年之久,在此期間,樂隊在英國和德國的平民夜總會賣唱,例如當廉價勞工,卻是難得的實習機會。他們受惠最大的是三度赴漢堡舞廳演唱,金錢報酬不大,收穫最大的受環境所迫,必須每週7天,每天8小時在不同舞廳,不停演唱,令他們到赴美國時,已一共累積了登臺演出時數達1200小時,這是前之所無,後亦罕見的紀錄,業精於勤。
格力威認為世界公認的音樂天才莫札特亦如是,他雖然6歲便作曲聞名天下,但他的傳世作品,大多成就於20多30歲,便是這約20年內不斷創作,才獲得的成果。天才如莫札特的成就亦與勤有功,不可分割。
微軟創辦人比爾蓋茨,有機會免費使用華盛頓大學的電腦,條件是他協助華大電腦中心,解讀一些軟體,在一段長達7個月的時間內,他每週7天,每天8小時,一共在這部主機上花了1557小時。後來他因故被禁使用此電腦,但很快和後來共同創辦微軟的保羅阿倫,找到華大醫學院電腦在非繁忙時間,可免費供他們使用。
他有機會使用免費電腦,以及居所步行可達華大電腦中心及華大醫學院,亦只有少數人才有此方便,當蓋茨決定不升讀第三年,從哈佛退學創辦微軟時,他已有連續7年一共過萬小時的運用電腦經驗,蓋茨認為全球有此機會的人不過50個,符合成功的基本要素“一萬小時法則”。
一萬小時定律,是指無論要在哪一方面取得卓越成就,一萬小時的苦功不可少,無論你是作曲的莫札特、玩音樂的披頭四抑或寫程式的蓋茨,都需要有幾個條件,除了過人的天分之外,還要生得逢時,即大氣候適合發揮,亦要機緣巧合,而最後就是苦功,沒有逾萬小時的功力,難以成就大事業,賭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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