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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偷拍21夜店妹 李宗瑞再判囚39年2月

發佈者: sexykink | 發佈時間: 2017-3-7 11:03| 查看數: 564| 評論數: 0|帖子模式

元大證券董事李岳蒼的兒子李宗瑞,5年前犯下震驚社會的夜店把妹性侵、偷拍21名女子案,因而被稱為「淫魔富少」,最後被依強制性交、妨害秘密等罪起訴,其中10罪淫害11女部分,前年底李宗瑞被判刑20年定讞,

已入獄服刑;高院更一審今針對另9名女子受害部分,再依乘機性交、強制性交等罪,合計判李宗瑞39年2月徒刑。仍可上訴。李男(32歲,在監服刑)被控從2009年起在北市夜店獵豔,先後帶30多名醉女回自己在信義區的豪宅性侵、偷拍,2011年7月因被一對姊妹花提告才被查獲,李男案發後一度藏匿南部,

2011年8月投案被收押,檢方分成2案起訴他性侵、偷拍19罪共21人,其中18罪20人部分,一審依強制性交、乘機性交與妨害秘密等罪合計判刑22年4月。李男上訴高院堅稱與所有被害人都是兩情相悅,高院不採信,2013年9月加重改判李男合計79年7月,應執行30年徒刑。其中未涉性侵、單純偷拍6人所犯5個妨害秘密罪,屬於二審判決即定讞罪名,經高院裁定應執行3年2月徒刑,李男2013年10月開始服刑。餘13罪上訴最高院後,

2015年10月又駁回李男對5名女子所犯5個乘機性交罪的上訴定讞,經高院裁定李男上述10罪應執行20年徒刑,最高院同年底駁回李男抗告定讞,但還有8罪9人受害部分發回更審,高院今再依乘機性交、強制性交等罪判李宗瑞39年2月徒刑。本次刑期若定讞,將和前2次已定讞部分,再定合併執行刑,依法最高可囚30年。

由於李男偷拍影片在檢警偵辦期間外流,甚至上網散布還被人燒成光碟發行,造成被害女子們身心受創,民事部分,李男被判賠償8人共約1000萬元定讞,還有10人向李男求償1900多萬元,仍在審理。至於李男另一案涉性侵1人部分,已獲判無罪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李宗瑞涉性侵偷拍21名女子,已入獄服刑。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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