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來豔福不是福,男慘挨告。(示意圖/CF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女子控告29歲葉姓男友人趁吃消夜時性侵她,不過,對方否認犯行,強調進摩鐵時有問「要做嗎?」女方當下什麼都沒說,就直接口交,還做了2次!檢方調查發現,女子拖到案發後6天才報警,行為反常,因此以罪證不足,處分葉男不起訴。 據《蘋果日報》報導,這名18歲女子控告和葉男一起吃完消夜後遭性侵,懷疑當時喝的啤酒被下藥,才喝一兩口就覺得頭暈、不舒服,但葉男還要一邊硬脫她衣服,已想不起來那段過程,只記得醒過來後覺得下面很痛。 葉男接受檢警調查時則供稱,當晚是你情我願發生關係,是她主動丟訊息聊天,便相約出來吃消夜,因下著大雨,才把女子載到摩鐵,有問「要做嗎?」她一句話都沒說就直接口交。 由於檢方調閱對話紀錄發現,確實是女子主動找葉男聊天,還稱「「偶爾色一下」等語,且她自稱遭下藥,卻沒在案發後趕緊驗尿取證,拖到案發後6天才報警,行為十分反常,因對對葉男作出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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