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被鄰居猥褻性侵。(圖/CF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6旬的陳姓男子明知鄰居國小女童與家人都是智能障礙者,卻先拿20元打發女童的二姐上樓,在客廳猥褻、性侵女童,且當時女童母親和大姐剛好都在場,陳男卻交代她們不准說出去,要裝作沒看見!一審法院判陳男徒刑3年6月,他提上訴,不過,台中高分院改判二倍重刑責7年2月。 據《聯合報》報導,陳男去年有天晚上到鄰居家喝酒,鄰居家男主人酒後睡著,妻子到廚房洗碗,就剩陳男和國小女童與她的姐姐們在客廳,陳男藉機打發二姐上樓,但女童母親剛好到客廳,旁邊還坐大女兒,他卻交代她們要當作沒看到,女童的母親和大姐因此沒制止。 女童被性侵後,隔天到學校上課,老師查覺有異詢問後報警,全案因此曝光。但陳男在法院審理中,否認猥褻犯行,後來才改稱純屬酒後誤事,但二審認為他明知女童和二名姐姐與母親都是智能障礙者,卻仍猥褻又性侵,事後雖已和解並賠償,仍依對未滿14歲心智缺陷之人性交罪,改判更重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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