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發燒新片

鞭刑後又犯..噁男猥褻4女童「摸私處」 判7年+鞭12下

發佈者: sexykink | 發佈時間: 2017-2-15 14:52| 查看數: 438| 評論數: 0|帖子模式

▲新加坡男子2年半猥褻4女童,遭判7年「改造性監禁」以及鞭刑12下。(圖/翻攝自新加坡聯合早報網站)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新加坡一名有戀童癖的41歲林姓男子,早在2007年就因擄走及非禮女童遭判鞭刑與監禁,未料他出獄後惡行不改,於2013年至2015年間,陸續又犯下數起猥褻案,連續染指4名女童,甚至連朋友的5歲孫女都不放過。星國法院6日判林男監禁7年、鞭刑12下。
根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林男在一間餐廳擔任助理經理,他曾在2007年擄走及非禮一名5歲女童遭判刑,並受鞭刑6下,至2009年才出獄。但林男惡行不改,先在2013年5間,在一處溜冰場趁女童父母不注意時,將其帶入殘障廁所,被發現後逃走。警方透過監視器鎖定並逮捕他,不過林男隨後就獲保釋外出。
2014年5月12日晚間9時30分左右,林男又在一處遊樂園遇見51歲的女性友人帶著5歲的孫女到遊樂場玩耍,林男上前攀談,友人見是熟人不疑有他,林男卻趁她在遠處時,要女童坐到他身旁,接著伸手撫摸她私處。女童受驚嚇的大叫,女童阿嬤連忙帶她回家,並報警將他逮捕。林男2天後落網,卻再度獲保釋,接連又犯下2起非禮及擄拐案,全案一共有4名女童受害。
辯護律師稱,林男在2007年入獄後就換上抑鬱症,但一直未受治療,2016年又被診斷出患有戀童癖,但林男願意接受治療,也有心悔改,希望法官不要判鞭刑。但法官認為,受害者都是年齡幼小的女童,且林男屬於累犯,因此判他7年「改造性監禁」,以及鞭刑12下。


原文網址: 鞭刑後又犯..噁男猥褻4女童「摸私處」 判7年+鞭12下 | ETtoday國際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206/861717.htm#ixzz4YjabCSnf
Follow us: @ETtodaynet on Twitter | ETtoday on Facebook

最新評論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