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女大生在公館光南大批發遭襲臀,獲賠10萬元。(示意圖/達志影像/非本文當事人)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陳姓男子有性騷擾前科,1月間在羅斯福路上光南大批發看到一名女大生翹臀誘人,忍不住從後方大力捏了一把,被報警處理,但因為賠了10萬元,讓女大生決定撤告,近日獲台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陳男(40歲)被警方調閱店家監視器循線逮到,辯稱只是不小心碰到原告臀部。但女大生強調,她當天穿著牛仔褲,又有長度過臀的外套遮蓋,卻明顯感到臀部被很「扎實」地捏,不可能只是碰到。 陳男對罪行難以狡賴,拿出10萬元乞求原諒,女大生感受到誠意,在案件偵結前夕撤告,讓檢方將全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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