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告女子欠錢,反被戳破婚外情。(示意圖/CF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魏姓男子向台北地方法院控告一名許姓女子借了10萬卻不還,但許女否認,反倒說出當初是魏男主動追求自己,說要負擔生活費,還說要買房子,但後來發現魏男竟已婚,於是斷絕往來!由於魏男拿不出借據等,無法證明這10萬是借給許女,因此被駁回請求。 據《蘋果日報》報導,魏男主張2015年聖誕節後,許女因經濟困難,陸續向他借10萬,卻遲遲不還,才會提告要對方還錢。不過,許女強調從來沒跟魏男借過錢,反而說出指當初是魏男主動先追求自己,讓她不用工作,還說要買房子,於是跟他交往,沒想到,後來才發現他根本是已婚人夫,於是斷絕往來。 之後,魏男則說10萬元是借給許女付頭期款,不是要買房子送給她。但當法官問魏男是否有借據或收據時,魏男則稱,她不肯寫借據,還說若要借據或收據,她就不拿錢。 由於魏男只能拿出提款明細,證明曾兩度提款各5萬元,卻無法證明這10萬元就是借給許女,最後因事證不足,台北地院法官因此駁回要許女還錢的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