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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張姓男子透過周姓女友找人到家裡開毒趴,一名赴約女子混用毒品後意識模糊,遭張男性侵得逞,周女沒制止,還在旁舔胸助興。桃園地方法院認為2人涉及共同犯趁機性交罪,判處張男3年6月、周女3年4月徒刑。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判決書指出,張男與周女前年4月前邀友人到家裡聊天,期間施用毒品助興,被害女混用毒品後意識不清,清醒後發現自己全裸,才知被性侵。被害女子指控,當時喝了張男所給飲料後開始頭暈、全身無力,只記得自己和別人躺在床上,下體遭人用手指插入,後來聽到張說「我喜歡你」,才驚覺身旁的人不是男朋友。
周女否認犯行,指有問「要不要3P」?但被害女子證稱,當時感覺到有人壓在其腰部壓住她的手,又有人脫她衣服,被害女子稱有聽到張男喊「脫她衣服」、「親她」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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