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獸父離婚後和2名女兒同住,但他竟從2013年長女12歲起,開始趁長女睡覺時,偷摸她胸部,且長達3年,直到今年間長女向社工透露,獸父惡性才被揭發,但獸父否認猥褻,辯稱是和女兒打鬧、玩捏鼻子時,不小心碰到胸部,而且只有一次,新北地檢署不採信他的說法,認定他猥褻長女高達441次,依加重強制猥褻、強制猥褻等罪嫌起訴他。 起訴指出,40多歲這名獸父和妻子離婚後,帶著2名女兒同住新北市,為了省錢,家中僅安裝一台冷氣在父親臥室,長女因此與父親同房,小女兒則因不想吹冷氣,一人獨睡另一房。
不料獸父卻從2013年長女12歲時起,多次趁長女睡覺時,溜進房內偷摸長女胸部,如果長女醒來發現而撥開他的手,他便趕緊裝沒事地離開房間。獸父就這樣經常猥褻長女長達3年,直到今年4月間,長女升上國三,才在社工訪視時透露遭父親毛手毛腳,社工隨即通知生母報警處理。
獸父到案時坦承曾撫摸長女胸部,但辯稱長女愛玩愛鬧,有時他想睡覺,推開長女時會碰到胸部。他和長女打鬧時,也會伸進長女的衣服內,穿過衣領伸手捏長女的鼻子,才會因此碰到胸部,但強調僅只一次,他甚至指全案根本是前妻為了爭奪監護權才提告。
但檢方不採信他的辯詞,依據長女證述認定獸父每周猥褻長女約3次,從2013年7月計算至今年4月,共猥褻達441次。(游仁汶/新北報導)
獸父3年猥褻長女441次。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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