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許姓男子去年2月與中國籍鄧姓女子登記結婚,日前許男卻訴請離婚,指稱婚後鄧女性格丕變,不僅常要錢、辱罵他沒用、是豬等,還宣稱她看新聞報導說台灣新郎和中國新娘行房要給錢,之後甚至離家出走。士林地院認定兩人已無感情基礎,昨判准離婚。 許男提告指出,鄧女婚後性格大變,時常辱罵他窮酸,對家務事也一概不理,且與他家人相處不睦,他原與家人同住的汐止住所,去年3月為了維持婚姻而依鄧女要求搬離住家,另在外租屋。
不料兩人搬出後,情況並未好轉。許男控訴,鄧女曾說:「新聞報導說台灣新郎要與中國新娘行房,要給錢。」他不願付錢,鄧女竟拒絕行房,去年8月鄧女還謊稱回娘家,卻私會另名男性友人,且去年11月至今音訊全無,他心灰意冷,只好訴請離婚。
士林地院審酌鄧女離家多時,至今逾1年完全沒有消息,期間兩人也沒有任何互動,可見感情基礎已不存在,不可能再維持婚姻、家庭生活,因此判准兩人離婚。仍可上訴。
許男想和鄧姓中國新娘嘿咻,竟被要求付錢。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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