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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經理喜歡檢查男同事身體 原因竟是…

發佈者: sexykink | 發佈時間: 2016-7-1 10:25| 查看數: 315| 評論數: 0|帖子模式





溫女和男同事互傳曖昧簡訊,雙雙挨告通姦並求償。示意圖
北市一家科技公司楊姓男經理與溫姓女經理因近水樓台搞曖昧,楊妻發現溫女瘋傳「我是真的很喜歡檢查你的身體」等曖昧簡訊給楊男,怒告溫女妨害家庭,事後溫夫發現老婆曾接獲楊男傳送「人家早上…碰到你上面的身體了」等鹹濕簡訊,也告楊男通姦並求償。刑事部分檢方認定全案缺乏通姦事證,將2人不起訴,但民事部分,高院認為2人言行逾越同事間正當社交範圍,今判溫女須賠楊妻10萬元,而楊男須賠溫夫12萬元,全案定讞。
據了解,39歲的楊男與妻子結婚多年,而36歲的溫女也已婚,且和楊男住在同個社區,兩家人彼此熟識。

2013年間楊妻登錄丈夫電腦,意外發現丈夫與溫女的曖昧對話,溫女說:「你可以檢查我的心跳和身體」、「你不會連我的褲子也想脫掉吧」等語,還傳送自己雙腿和嘟嘴索吻的自拍照給丈夫,她憤而質問丈夫,得知兩人共赴新加坡出差時曾發生性行為,因此怒告兩人通姦。

溫夫陪同老婆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得知楊男也曾傳送「為了一千個吻,我們交往吧」、「人家早上…碰到你上面的身體了。有肌膚之親了」等鹹濕訊息給溫女,事後也對楊男提告通姦並求償。

但楊男出庭時,僅承認對溫女有愛慕之意,但「只是思想上出軌而已」,否認通姦。溫女也僅認曾互相親吻對方臉頰,沒有發生性行為。

檢方認為楊妻提出的對話紀錄和溫女腿部照片,僅能證明兩人有肢體碰觸,無法確認有性交行為,因此將兩人不起訴。

不過民事求償部分,法官認定兩人互相傳送曖昧對話及照片等言行,已逾越同事間正當社交範圍,因此判兩人須各賠償對方配偶10萬及12萬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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