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 台北一名中年男子因腦中風造成右側肢體偏癱,涉嫌以「這個不乾淨、很癢」為由,要求印尼女看護洗很久,常洗到勃起、射精;高等法院去年底依21個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9月,民事部份最近再判決賠償30萬元定讞。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判決指出,女看護阿珮(化名)照顧他的前兩天無異狀,第3天起,癱男表示下體「很癢」,要阿珮洗久一點,阿珮拒絕,癱男以左手強拉阿珮搓揉他的下體直到勃起。阿珮曾向癱男妻子反映遭強迫幫其夫手淫,癱男妻子只說︰「他若再這樣,不要理他」。阿珮仍一再被強拉手部搓洗癱男的下體,甚至有幾次興奮到射精。高等法院去年底依21個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9月,民事部份,阿珮求償150萬元,高院判決應賠償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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