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賤狼撿屍企圖性侵 臨陣不舉獲輕判

發佈者: sexykink | 發佈時間: 2016-5-3 13:31| 查看數: 457| 評論數: 0|帖子模式




示意圖
新竹縣2名賤狼彭姓男子(33歲)及楊姓男子(24歲),去年8月藉口幫彭男慶生為由,邀約一對姐妹花飲酒慶生,席間妹妹有事先離席,獨留30歲姐姐與這對賤狼續攤,怎知姐姐喝到清晨三點不勝酒力,竟被楊、彭載往竹東鎮治安死角河濱公園橋下,加以輪姦性侵,再載被害人回家。因女子一度企圖自殺未果,最後報警逮2惡狼。
判決書指出,新竹縣男子楊姓(23歲)及彭姓(32歲),去年8月間彭男生日前夜,兩人以幫彭慶生為由,邀一對姐妹與同去慶生,由楊開車載彭男及姐妹到芎林飛鳳山一處飲酒慶生。

被害女妹妹因有事先行離去,剩下姐姐與2人喝到半夜。之後,姐姐(30歲)自恃酒量不錯,又約了鄭姓女子與兩男前去續攤,到竹東一家PUB飲酒。

只是一行人喝到清晨,姐姐喝到不勝酒力昏睡,2賤男假借載女返家,鄭女不疑有他先行離去,2人竟心生歹念將醉好友撿屍,載到曾發生凶殺棄屍地點竹東河濱公園橋下企圖加以姦淫。

彭男乘酒醉無法抵抗,脫下其內褲,企圖性侵。彭男表示,他那個時侯臨陣不起,無法得逞,加上酒醉下車前去嘔吐,回到車上已性興缺缺。

而同車的楊男見彭下車嘔吐,看到女子光溜溜下體,竟也趁機撫摸其下體。事後才由楊嫌開車載彭及被害女返家。

彭男、楊男在法院審理時否認對女子性侵。彭男表示,他確實想跟她發生性關係,但女生太醉了,他也很醉,當時不舉,無法進去;而楊男表示,只有摸其下體而已。

由於被害女指控遭二人輪姦,但法官發現女子對於是否遭兩人同時性侵或分別性侵,前後證詞不一,且採集女子下體及內褲,均未驗出兩人精液反應,因此認定彭犯乘機性交未遂罪、楊乘機猥褻罪。

合議庭法官認,兩人趁女子酒醉失去知覺之際,乘機性交及猥褻,不尊重女性,戕害女子身心,本應嚴懲,審酌兩人各以30萬元與女子和解,也坦承犯行,深表悔意,因此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彭9個月,楊男則依乘機猥褻罪判刑7月,緩刑3年,期間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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