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花蓮縣富里鄉1名鄉民代表陳振富〈60多歲〉,前年競選鄉代連任成功,當天慶功時竟跑到隔壁鄰居家,性侵1名年約20多歲的印尼女看護,女看護不從遭陳男粗暴指侵導致下體受傷,女看護向同鄉姊妹訴苦並報案,揪出這名惡質民代。案經花蓮地院審理,今依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7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這名印尼籍女看護,已婚,信奉伊斯蘭教,個性相當保守,3年多前為了學習中文來台工作,前年7月間她在富里鄉雇主家照顧1名中風老翁,因常常帶著老翁外出散步,在菲律賓籍好友介紹下認識陳姓鄉代,當初以為陳男是「好人」。
不料某日陳姓鄉代趁機跑到印尼女看護住處,見四下無人強拉女看護並壓倒在地,脫其衣褲強制性侵得逞,當時印尼女看護嚇得躲到浴室哭泣,事後也不敢跟雇主說,擔心報案後丟了工作遭到遣返,由於在印尼已婚婦人發生婚外性行為將受到「監禁」處罰,導致她身心受創隱忍被性侵一事。
涉嫌性侵女外傭的陳姓鄉代一審遭法院重判七年七月。資料照片
結果同年11月30日陳男競選鄉代連任成功,又以慶功為由跑到印尼女看護住處,見女看護的雇主不在家,中風老翁在房間睡覺,竟強拉在廚房洗碗的女看護至客廳,陳男坐在電動車上拉女看護坐腿上,還用腿夾住她的腿,導致女看護無法掙脫,因女看護說「不要」企圖要跑,遭陳男以手指性侵下體得逞,女看護下體受傷喊「很痛」,陳男才作罷離去。
女看護事後打電話給在彰化工作一同前來台灣工作的同鄉姊妹訴苦,才鼓起勇氣打電話給仲介協助報警。警方前往印尼女看護住處協助製作筆錄,當時陳男還假意跑去關切,印尼女看護當場哭泣崩潰指認陳男。
陳男辯稱,兩人是情投意合,性交次數不只2次,還稱因雙方情慾高漲,動作激烈才導致女看護下體受傷,堅決否認性侵。法官審理後認為,陳男毫無悔意,且未取得被害人原諒,態度惡劣,依強制性交2罪合併判處7年7個月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