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涉性侵案被通緝,還收容十七歲少女十五天,天天與少女天天上床,被告妨害家庭。翻攝畫面。 台中市1名來自單親家庭的中輟少女,上月底跟母親說要去同學家,之後就失去聯絡,母親找了多日,擔心她發生不測,向警方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也不知去向,少女的手機也關機,
等了15天後,警方突然收到少女手機發話訊息,鎖定發話位置在沙鹿區某國中附近的基地台,警方展開訪查,最後在1間出租套房內,順利找到這名失蹤少女,也找到收容她的陳姓建築工人(29歲、妨害性自主前科)。
警方查出,陳男之前也曾因與未成年少女性交,被控妨害性自主,未出庭而遭雲林地檢署通緝。少女的媽媽得知女兒翹家,還和性侵通緝犯同居半個月,忍不住大罵陳男「女兒還這麼小,你就這樣糟塌她,簡直是畜生!」,直說要告他性侵。
陳男坦承收容少女,並在兩情相悅下發生多次性關係,但因少女己滿16歲,未構成性侵,警方依法只能以妨害家庭究辦,並將陳男解送歸案。
少女向警方表示,她一心只想翹家,但一想到若住到同學家,媽媽很快就會找到,於是用手機通訊軟體任意搜尋,找到暱稱「微笑哥」的陳男,打電話聯絡陳男來接她離開,為了讓陳男收留她,她一到陳男租屋處,就與陳男發生關係,之後陳男每天都買東西給她吃,她也同意陳男天天發生關係。
少女還說,為了不讓家人找到她,她手機都不敢開機,無聊時就用陳男的筆電上網,但都未使用臉書或LINE對外聯絡,當天是因網路突然連不上,她才打開手機,試著用手機上網一下下,沒想到就被警方鎖定。(朱俊彥/台中報導)
少女神隱十五天,都關在這間套房內,未出房門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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