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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嘿咻3次換手機」 獸父性侵姊妹花

發佈者: sexykink | 發佈時間: 2016-4-21 13:19| 查看數: 539| 評論數: 0|帖子模式


                                                                                       

獸父長期對2名女兒伸狼爪。示意圖      
新北市40多歲男子2008年起意圖性侵2名當時年僅6歲、7歲的女兒,不但給女兒看色情漫畫,還以行動電話為餌,要大女兒「每周做愛3次才能交換手機」,事後還讓女兒吃避孕藥,所幸姊妹倆都因疼痛不斷掙扎,獸父才未得逞,離譜的是,2姊妹曾向阿嬤、姑姑、姑丈、大伯求助,竟沒人伸出援手。新北地院認定這名獸父對2名女兒強制性交未遂等21次,今判他18年徒刑。
被害的二女兒表示,她先遭父親性侵,當時她6歲,由於阿嬤生日全家外出吃飯,父親先帶她回家,卻跟她說:「妳知不知道小孩怎麼來的?」隨即脫掉她的褲子企圖硬上,她說很痛,父親還要她忍耐,後因有人按門鈴,父親才罷手。另一次則單獨跟獸父在家,再遭性侵未遂。

2008年9月,獸父先脫二女兒的褲子,另要大女兒看色情漫畫,二女兒不斷掙扎,父親未能成功,改叫大女兒脫褲子,拿漫畫給二女兒看,但大女兒也因為痛而亂動,獸父也未得逞。事後,兩女兒有告訴母親此事,但獸父堅決否認。

日後,獸父趁大女兒生病不舒服在家睡覺,舔其下體,2010年11月,獸父跟妻離婚,取得兩女兒監護權。2012年10月,大女兒跟獸父要手機,獸父則說那要每周做愛3次,先後共發生15次,但大女兒每次都感到疼痛而扭動身體,獸父仍未得逞。當時獸父會給大女兒吃避孕藥,月經來,就不會做。

姊妹倆也曾向阿嬤、姑姑、姑丈、大伯哭訴獸父淫行,不料全家人竟都沒報警或安置2人,僅對獸父說:「不要再做這種事情。」直到前年5月大女兒受不了,向學校輔導老師說出埋藏心裡的祕密,老師才報案逮人,並由社工緊急安置2姊妹。

新北地院基於被害兩女兒指證歷歷,且獸父未通過測謊,認定這名獸父嚴重戕害2名女兒身心健全發展,今依對未滿14歲強制性交未遂、猥褻罪合併判他18年重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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