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 台中市少女小芳(化名)前年遭繼父性侵,檢警調查發現小芳曾與25歲高姓男子嘿咻5次,小芳母親怒對高男提告妨害性自主,一審法官認為,高男對小芳教導課業,鼓勵考取理想高中,輕判徒刑5月;檢方不服上訴,二審法官不但沒有加重徒刑,還給予高男緩刑2年。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台中高分院判決書指出,前年2月,小芳就讀國中時,透過網路遊戲認識高男,雙方共赴旅館上床。同年秋天,小芳被繼父性侵,檢警以證人身分傳喚高男,高男坦承與小芳性交5次。小芳母親對高男提告妨害性自主,台中地院一審輕判高男徒刑5月。檢方不滿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時認為,高男不是把小芳單純當成洩慾的對象,而是愛護有加、噓寒問暖,還指導課業。據此宣告高男緩刑2年,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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