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硬幫獄友尻槍 15天虐12次
一名李姓男子前年五月在台北看守所服刑時,見同房室友「阿俊」(化名)力弱可欺,動不動就霸凌、彈打阿俊下體,甚至不顧阿俊抗拒幫他打手槍,半個月內連續用此方法欺負阿俊十二次,最高法院日前依強制猥褻罪,合併判李一年十月徒刑定讞。
判刑1年10月
判決表示,李男(四十四歲)因詐欺案在台北看守所內服刑,他在舍房內以老大自居,見同房室友阿俊瘦弱可欺,且精神狀況不佳,自前年五月七日至二十二日止,半個月內動輒毆打阿俊取樂,還曾拿刮鬍刀刮掉阿俊的眉毛,甚至不顧阿俊抵抗,硬幫阿俊打手槍,前後猥褻阿俊十二次。
直到同月二十三日阿俊更換舍房,才向管理員反映,所方懲處李男,並輔導阿俊提告。
李男審理時否認犯行,辯稱只是和阿俊玩,但法院調閱舍房監視器並傳訊同舍室友做證,查出阿俊所言不假,李男這才坦承犯行,並與阿俊以一萬二千元和解獲原諒。
最高法院日前認定,李男共幫阿俊打手槍十二次,其中二次時間密集屬接續犯,算一次犯罪,因此依十一個強制猥褻罪,每罪各量處七月徒刑,合併判李男應執行一年十月徒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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