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樂妍身材火辣,擁有不少粉絲。翻攝劉樂妍臉書前女子團體F4團長Fanny(本名劉樂妍),去年五月接獲未顯示來電,一名江姓男子劈頭說,「我是上次跟妳一起去薇閣的江大哥」,劉樂研怒質問,「什麼薇閣?你講清楚」,並報警怒告江男性騷擾及恐嚇,江男供稱打錯電話,沒有要騷擾劉女。士林地檢署認為,言語性騷擾只涉及行政罰,且江男言詞並無加害劉女生命的意圖,處分江男不起訴。
劉樂研得知江男獲不起訴,激動向記者淚訴:「我非常憤怒!」指自己直到現在仍有陰影,不敢獨自一人晚上外出運動,她將再向江男提出民事求償10萬元,若求償成功將全數捐贈給公益團體,劉女強調不是要斂財,「他必須為行為付出代價,這根本無法彌補我受的侮辱,我反而是在幫他消業障!」
劉樂妍指出,當時她在家做菜,突然接到江男的未顯示來電,江男說:「上次我們一起去薇閣玩得很開心,那一晚1萬5,我很舒服,妳也很舒服,可以再約妳嗎?」她不甘被騷擾,怒告江男性騷擾及恐嚇。
江男到案時坦承曾撥過此通電話,指他曾找援交妹上汽車旅館,那通電話是弄錯對象了,不是想騷擾劉女。
士林地檢署認為,江男言詞僅是要約劉女上旅館,並無顯現要危害劉女生命的意圖,而言語性騷擾只涉及行政罰,因此給予江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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