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怒控遭seafood軟禁性侵卻不起訴。(示意圖/CFP,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熟女17年前離婚後,正好認識自稱「活佛上師」的羅姓男子,為追隨羅男修行而邀他同居,卻沒想到羅男還帶劉姓女友一起同住,3人就這樣同住多年,直到前年鬧翻,熟女怒告羅男不但軟禁她,還白吃白喝,還命令發生性關係,之後甚至和劉女連手侵占她的房子。 據《蘋果日報》報導,該名熟女控訴,和羅男、劉女同住多年,但其間卻遭到羅男軟禁、性侵,之後還遭聯手將房子過戶侵占。檢警調查時,羅男辯稱,是兩情相悅才發生性關係,從未逼迫對方,且自己有工作,並非白吃白喝。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熟女遭軟禁期間仍照常工作,應有機會報案,而性侵部分只有單方指控,加上雙方仍住在一起,至於,侵占房屋則因超過追訴期,因此予以羅男、劉女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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