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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師肉麻情書 逼生當情婦

發佈者: airavning | 發佈時間: 2016-8-8 16:03| 查看數: 345| 評論數: 0|帖子模式

   狼師肉麻情書 逼生當情婦

「妳撩起一瀾漣漪 驚動我的心」
                                                                                                                                             
   


國立中央大學已婚副教授滕曉雲,前年熱烈追求一名女大生,先在計程車上摸她胸、臀,事後又用LINE傳情書稱:「不跟我,妳身邊永遠環繞著蒼蠅」、「為了和妳交往,我離婚!」要求女大生當他情婦。女大生不堪其擾投訴,校方調查認定滕男性騷擾,去年將他解聘且四年不得聘任為教師。滕男不服打官司,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校方解聘有理,判滕男敗訴。

擁有美國加州大學經濟學博士頭銜的滕曉雲,任教中央大學多年,曾當過該校經濟系主任,也常受邀到各地演講,豈料卻爆出性騷擾女大生事件。


趁乘車襲胸摸臀

受害女大生指控,二○一四年二月晚間參加同學聚餐後,滕男與她共乘計程車返校,竟在後座把手伸進她毛衣內摸胸部又摸屁股,她因受驚嚇而不敢聲張。
後來滕男又用LINE傳情書給她,寫道:「女人的味道是一首詩,須讓人用心去品嘗。女人味就是當她一顰一笑,一舉手一投足間,無意中自然流露出來的那種勾人魂魄的韻味。跟著我,妳就能讓自己如上文所云;不跟我,妳的身邊永遠環繞著蒼蠅!」
女大生收到後不知如何回應,沒想到滕男再傳:「妳就這樣無緣無故跑進我的生活,妳撩起一瀾漣漪,驚動我早已寧靜的心,我不得不感受妳帶來的悸動,讓出生命的繁忙,認真思考妳在我生命所扮演的角色。」

遭解聘提告敗訴

後來滕男要求女大生當他的情婦,還聲稱要跟妻子離婚,女大生只好向校方投訴,校方開會研議後認定滕男性騷擾屬實,但情節不算重大,決議將他解聘且四年不得聘為教師。
滕男打官司辯稱,校方認為他性騷擾情節不嚴重,卻又將他解聘,處分矛盾且過重。校方回稱,依《教師法》規定,性騷擾嚴重者終身不得任教職,校方僅罰他四年不得聘為教師,不算過重。法官也認為校方處置合法,判滕男敗訴。可上訴。

最重可處2年刑

央大稱尊重判決;滕男透過律師強調「一定上訴」,校方認定滕男性騷擾情節不重大就不應解聘。據悉滕男目前未在他校任教。
律師廖芳萱指,性騷擾行為若有親吻碰觸胸、臀等隱私部位,會觸犯刑責,若女大生提告,滕男將面臨最重兩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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