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女計程車司機與已婚徐姓男子不倫,2人多次前往摩鐵辦事,徐妻發現2人Line的鹹濕對話後提告,後來原諒丈夫、撤銷對徐男告訴,徐出庭時證明和張女上床。高雄地院判張女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民事方面,判張女應賠徐妻20萬元。 判決指出,張女明知徐男已婚,2015年3月2日在高雄某汽車旅館房間內與徐嘿咻,同年3月間,徐的女兒發現爸爸與張女Line的對話內容,5月間告知母親,徐妻憤而提告求償。 張女否認與徐男不倫,徐男後來取得妻子原諒,獲得妻子撤告。徐證稱,與張女從2015年1月到4月,每月平均發生2次性關係。「地點都是在汽車旅館,只要發生性行為當晚,她就會Line給我,在Line對話中會講到性的話題,講得很肉麻。」 張女Line徐男的內容包括:「還有你的精子流出來,昨天應該射蠻多的」、「像你性慾也高怎都生女兒,一般男人性慾強的都生男孩多」、「妹妹現在好癢」、「可是我好濕好濕想你抱我睡覺」。 法官不採信張女「Line的對話都是玩笑話」說詞,認定2人確有發生性行為,依相姦罪判張女4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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