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認為唐男罪嫌不足,因此不起訴。(圖/示意照/圖中人物和新聞無關/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20多歲女子指控,在摩鐵被一名唐姓男DJ性侵。但檢方調查發現,女子體內的男性DNA是另名男子,和唐男無關,因此對唐做出不起訴處分。 《蘋果日報》報導,女子2016年8月透過網路認唐男,有次相約到夜店狂歡,在喝了酒的情況下,兩人搭計程車到一間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 報導說,女子指控,自己動過腦部手術,術後有後遺症,只要喝酒就會出「短暫失憶」,因此在酒醉的情況下被唐男性侵,怒告涉嫌乘機性交罪。 但唐男否認性侵,供稱在摩鐵發生性關係,起初都很正常,但過程中見對方突反抗,他立刻停止性行為。檢警調查,在女子的驗傷報告中,下體雖有男性的DNA,但經比對後和唐男不符。台北地檢署認為唐罪嫌不足,因此不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