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 「好聚好散」是現代男女分手必須學會的課程!
今日出刊的《自由時報》報導,女子小荐(化名)與林姓前男友協議分手,2人打完「分手砲」後,小荐控告林男性侵,指稱她遭男友壓制單手後強脫褲子,但檢察官找到關鍵5大矛盾,覺得案情不單純。
根據驗傷報告,小荐只有腹部有陳舊性傷痕、下體沒有新傷痕,與性侵會產生「撕裂傷」有異。小荐指稱「事發位置在我的租屋處,當時有室友在」,檢察官認為,案發當時無室友前來查看或阻止,與常理不符。小荐曾告知員警「希望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不要弄太大」,檢方認為被害人情緒平和,與平常被害人都有「羞憤、痛苦」的感覺不符。傳喚小荐友人作證,發現友人的供詞皆由小荐轉述,不予採信。
檢察官認定,只能證明2人確有發生性關係,但無法證明林男有性侵事實,全案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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