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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屍女同事走後門 還無恥炫耀上了她

發佈者: sexykink | 發佈時間: 2016-4-22 16:00| 查看數: 527| 評論數: 0|帖子模式


酒醉女同事被載至太魯閣口附近道路性侵得逞。資料照片
花蓮一家飯店去年初辦員工尾牙聚餐,1名胡姓廚師(24歲)假好心稱要開車載一名喝醉貌美女員工回家,不料卻途中起色心將車停在路邊,強行褪去被害人褲襪、內褲,不顧被害人手推腳踢抗拒,霸王硬上勾性侵肛交得逞,隔天還到飯店向其他同事炫耀「我上了某某人耶!」被害人怒告性侵,花蓮地院審理後胡男被依強制性交罪判4年10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去年1月27日花蓮某飯店舉辦尾牙,擔任廚師的胡男在結束後原本要開車載3名女同事返家,但其中2名同事忘了拿東西返回飯店,胡男於是先載該名貌美女同事返家,不料胡男開車途中見女同事在後座酒醉昏睡,竟將車開至太魯閣口旁公路邊停車,然後進入後座趁機強吻女同事,隨後又伸手褪去女同事洋裝衣褲,女子驚醒後以手拉褲子阻擋褪去,並以手推腳踢反抗,哭泣喊「我不要」數次。

胡男色慾薰心不顧女同事反抗及拒絕,強行褪去女同事褲襪及內褲至膝蓋,拉下洋裝摸胸並撫摸被害人下體並性交得逞,期間還因車內昏暗,竟對被害人肛交,被害人強力喊「痛」反抗強力,胡男還不要臉的說「怎麼,妳高潮囉,我還沒有呢.....」等語,接著性侵至射精在被害人腿上。被害人遭性侵後在車上昏睡,胡男幫她穿上衣物,再開車載被害人下山。

期間另外2名同事因等太久擔心發生危險,隨即又出門找被害人,途中遇見胡男駕車返回,被害女子一下車後見到同事後就哭喊「救我!我被強姦了」,另名女同事見狀誤以為被害人自願跟胡男性交,還數落她為何沒回來接送,還跟被害人發生口角,經旁人制止後才知道胡男犯行。

被害人事後到醫院驗傷,並到警局報案遭胡男性侵。而這名胡姓廚師性侵女同事的惡行後來被老闆得知後,認為他行徑太過分已將他解聘。

網友留言:「禽獸不如,居然只判四年,台灣司法真的讓人生活恐懼。」、「現在,所有案子都越判越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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