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過戶房子給妻子,順利撤回提告。(圖/CF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賴姓商人結婚多年,卻與「小三」陳姓女子陷入熱戀,還育有一女,賴妻發現後,控告2人妨害家庭,不過,賴男隨即將2棟房子過戶給妻子,獲得撤告,反而是小三被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還要賠償55萬精神慰撫金。 據《聯合報》報導,八年前,賴男和陳女陷入熱戀發生性關係,陳女懷孕受胎,產下一女,去年被賴妻發現通訊軟體的對話,婚外情才曝光。賴男將台中市北的2棟房子過戶至太太名下,賴妻因此撤告,但堅持對陳女提告。 最後,法官審酌,陳女破壞賴妻的家庭幸福圓滿,且對方被隱瞞多年,心靈遭受打擊,精神所受痛苦自屬非輕,判決陳女應給付精神慰撫金5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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