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父親自2012年起和14歲繼女同住,沒想到卻多次潛入房內猥褻、性侵,直至隔年繼女搬走後,他還揚言散布兩人的性愛影片,威脅她繼續當性奴,繼女忍無可忍報警。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等罪合併判他17年10月徒刑。 判決指出,14歲被害少女的母親離婚後再嫁,3人同住新北市蘆洲區,沒想到繼父卻多次趁著妻子不在家時,潛入少女房內襲胸、猥褻下體,少女雖然驚醒,但礙於恐懼只敢裝睡,沒想到繼父卻食髓知味,多次潛入房內性侵得逞。 ▲示意圖(圖/資料照) 直到隔年5月家庭聚餐時,被害少女向舅舅透露此事,在外婆提議下搬去跟外曾祖母同住,但繼父卻繼續糾纏,不但到校外堵她下課,還揚言散布她的洗澡影片,迫使她繼續跟他發生性關係,並將過程用手機錄下,少女雖多次表達不想繼續下去,但繼父不但沒有停止,反而威脅「真的要逼我PO嗎」、「妳知道有一些東西放到網路上面,人家會不停轉載,像李宗瑞…」等語。 少女最後忍無可忍,打電話向舅媽哭訴長期遭鬼父性侵並報案,檢警在其住處搜出5段偷拍性侵繼女的影片,新北地院認定他共猥褻繼女4次、性侵61次,依強制性交等罪合併判他17年10月徒刑。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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