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路上不斷講鬼故事,害女同學不敢回家。(示意圖/取自pakutaso網站,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名趙姓男大生載一位女同學回家,路上他不斷講鬼故事,害女同學聽了不敢一個人待在家,就建議可以一起回他家看電影,喝杯小酒,緩解緊張陰森的氣氛。趙男事後被女同學怒告乘機性交罪,但高雄地檢署認為,女同學明明可以趁機逃走,卻仍然留在趙男床上,罪嫌不足不起訴。 趙男去年12月載女同學回家,路上邊騎車、邊講鬼故事,害後座的女同學聽了不敢一個人在家。趙男見此提議,邀她回家看電影、喝點小酒,緩解恐怖的氣氛。到了深夜,趙男疑趁女同學酒後意識模糊強行性交,女同學怒告乘機性交罪。 趙男到案時否認犯行,認為兩人一廂情願,且女同學意識清楚,也沒有任何抵抗;且親密過程中,趙男因肚子痛而暫離去廁所10分鐘,女同學也沒有趁機逃離。 然而,女同學證稱,聽了鬼故事後覺得很害怕,而且喝了酒後也覺得相當頭暈,當天房間關燈後一片漆黑,她的衣服都被脫掉了,根本找不到衣服可以穿,所以才沒有趁機逃走。 檢察官審酌兩人對話截圖,男方表示女同學一直呻吟,「沒聽到妳說不要」;且女方沒有激烈反抗,「上廁所時都是時間妳也沒有離開」,因此認定趙男認為女同學同意發生性關係,而女同學也沒有提出更有力證據,故以罪嫌不足不起訴趙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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