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男見女友同事裹浴巾獨坐在沙發上,竟強行指姦。示意圖彰化縣54歲謝姓警員前年6月與女友酒後借宿女友女同事家中,因半夜起床到客廳,見女友同事僅裹浴巾獨坐沙發上,竟出口調戲:「你穿這樣不是在等我嗎?」 女同事想反抗,卻因罹患乳癌無法用力,最後被謝男強抱上3樓房間內,指姦得逞。台中高分院今依強制性交罪,判處謝男有期徒刑4年8月。
2013 年6月2日,謝男和女友受邀到被害人小玲(化名)住處飲酒,酒後,謝男和女友到2樓房間睡覺,小玲收拾完家裡沐浴後,僅裹著浴巾到1樓,坐在沙發吃肉乾。 這時,謝男下樓見狀便說:「你穿這樣不是在等我嗎?」小玲感覺不對,想離開客廳,卻被謝男抓住她的右手,小玲因右乳房罹癌無法使力,改以左手拿電視遙控器 打謝男,但謝男仍強行抱起她到3樓房間,對她指姦得逞。
蔡男指姦得逞後,企圖再進一步性侵,小玲為阻止他便說:「你不要在這樣了,你忘了你剛因為這樣的事,賠人家20萬嗎?」謝男才罷手。
小 玲事後提告,謝男辯稱兩人是你情我願,不然為何小玲不叫醒謝男睡在2樓的女友或是小玲的兒女起床。小玲則稱,因為當時她正要喊叫,就被謝男摀住嘴,而若自 己被男人強行抱著被兒女看到,是很難堪的事,所以她不敢叫兒女。法官認為被害人從偵查到起訴、一審判刑的供詞都一樣,採信她的說法,判謝男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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