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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如何面对性骚扰事件?

發佈者: ooyy67 | 發佈時間: 2017-11-3 10:46| 查看數: 582| 評論數: 0|帖子模式




  因家长缺乏保护幼儿意识和幼儿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而使孩子受到性侵害,最近再敲警钟。许多儿童在这个什么都不懂的年龄竟然遭遇性骚扰。
  近期,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审结了5起强奸幼女案。受害者中,最小的一个5岁,最大的也仅14岁。其中,有两起案件较为典型——10岁小学生被弱智男子强奸在这两起案件中,最让人困惑的是,一个名叫方永的弱智男子,采用“给东西”这一并不高明、真的很“弱智”的办法,诱奸了一名南京某小学4年级学生路云。
  方永,作案时家住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38岁。今年1月12日,一个人呆在位于三楼的家中,觉得十分无聊。下午2点半左右,他从北面厨房的窗户口向下望去,见有两个小女孩在下面玩耍,其中一个就是路云,就喊她们上来,说是有好东西给她们。路云并不认识他,听说有“好东西”,就与她的同伴一起上来了,到了三楼,方永打开门,却只让路云一个人进去,叫另一个一块上来的女孩回去了,说是东西只有一份。
  进门后,方永就将门关死,把路云强行抱到自己的床上,并强行发生了性关系,完后,方永给了路云一些好吃的。回到家后,她哭了起来,告诉妈妈,说是有个叔叔在她小便的地方尿尿。妈妈这才知道女儿被人强奸了,连忙到锁金村派出所报案,将方永抓获。在调查此案时,法官发现,方永1996年就曾用一本草稿纸在南京电影械栈废品仓库内奸污过一个小女孩,被判刑5年,而在法庭调查中,方永经权威医疗机构证明,竟然是弱智。



  警钟怎么敲?
  幼儿何以屡受性侵犯?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部分人士。南京市回龙桥小学朱校长认为,幼女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是受到性侵犯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在路云被奸一案中,一个4年级的学生,竟然把男子的性行为当“尿尿”,让人吃惊。朱校长还认为,自我保护意识的缺乏一定程度上与性知识的缺乏有关,深究一下应是当前小学教育上的一个失误,如像深圳那样,今秋在小学开设生理课还是有必要的。省妇联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加强儿童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应当加强父母保护幼儿性安全的意识。现在不少儿童的家长防拐防骗防受伤,对其性安全则较为放松,甚至疏于看护,这让不少性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5岁雪兰被奸事件,就是说明了这点。但一位住在凤凰东街华阳佳园的卜姓年轻家长则说,打击针对幼童的性犯罪才是减少幼女免受性侵犯的关键,才是当务之急。
  房东强奸房客5岁幼女受害者中年龄最小的叫雪兰,受害时才5岁。雪兰的父母是安徽泗县人,租南京市汽车制造厂退休职工宰某位于滕子村的房子居住。宰某住前面,雪兰家住后院。罪犯就是房东宰某,案发时67岁,有老伴,三个子女均已成家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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