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為了要讓前男友吃醋,竟然勾引男同事上床。(示意圖/《ETNEWS新聞雲》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女子控訴林姓男同事趁她吃完減肥藥昏昏欲睡性侵她,4天後又趁她酒醉不醒人事再度性侵得逞。然而林男辯稱,該女子是利用性愛刺激前任男友,故意要讓前男友看到兩人裸身躺床上,且沒有求救意圖,因此台中地檢署認定罪證不足,不起訴處分。 針對女子控告,林男到案說明表示兩人的確在今年4月26日發生性關係,但每次都是兩情相悅,而且都是女子主動開門讓他進房間,事後還被詢問要不要過夜,隔天再離開。30日那天,女子向林男訴苦已經和男友分手,但林男懷疑女子此舉根本是想引起前任男友的注意,讓對方吃醋。 女子的前男友到案供稱,4月30日那天去找女子時,確實看到林男躺在她的床上。前男友詢問「他是誰?」女子還回:「既然已經分手,那就不關妳的事情!」 前男友表示,女子當下的意識相當清楚,也沒有向外人求救的企圖,認為女子應該是刻意勾引與林男上床發生關係,想讓他吃醋憤怒。 女子提告後經檢方傳喚,兩次均未到庭,查閱驗傷單也未診斷出下體有受傷,因此台中地檢署認定林男性侵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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