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強押女騎士上車要搶錢。(圖/視覺中國CF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強盜犯李姓男子假釋出獄不到一年的時間,竟開車撞倒女騎士,藉機強押對方上車搶劫,當被害人說身上沒錢時,他竟突然說「錢我不要了,我要妳的人」,在車上連續二次性侵。被害人嚇到趕緊報案,卻也因此罹患憂鬱和焦慮症狀。 據《聯合報》報導,李男前年10月假釋出監,在台中市故意撞倒騎機車要回家的女子,強拉對方上車表明要搶錢,女子喊沒錢,卻被強載到偏僻處,還被打傷。原先要搶劫的李男,要不到錢竟在車上連續二次性侵女子,將女子丟回案發地點後,要逃離時,還對被害人說「我很抱歉」,但也因此害對方身心受創嚴重。 二審合議庭認為,李男假釋後5年內再犯案,犯罪情節嚴重,造成被害人承受巨大精神痛苦,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也沒有悔改意思,因此重判徒刑18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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