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 李姓退休老師離婚後,獨自照料2名年幼子女,前年二度猥褻女兒摸下體,女兒驚醒翻身,李男才停。女兒事後未張揚,直到有天母親帶她外出閒聊,提醒不能讓包括父親在內任何男生觸碰身體,女兒才透露遭父親撫摸下體,母親追問後報警處理。 《自由時報》報導,法院審理時,李男辯稱,從小就負責子女的大小號、洗澡等清潔工作,案發時確實有觸碰女兒下體,只是情緒抒發,如同情人般撫摸,雖有過失並無猥褻犯意,第二次則辯稱是女兒睡姿不佳,他想替女兒蓋棉被而誤碰;李男還怪罪女兒不服管教才亂說話。
女兒告訴法官,父親猥褻她5分鐘,還詢問「舒不舒服」;合議庭另參考李男偵查庭曾承認,為印證女性性器官結構與書上是否相同,才會協助女兒擦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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