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大樓地下2樓平面圖。張欽攝
台北市政府一名男清潔工,見市府內一名輕度智障的女同事可欺,3年前誘騙被害人到市府地下2樓安全門後方性侵2次得逞,後來食髓知味又接續撫摸被害人下體,經被害人告知府內輔導她的教保師,全案曝光,台北地院認定男清潔工觸犯2個乘機性交罪及1個猥褻罪,日前判他6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該男於2013年元月至5月間在市府擔任清潔工,他發現一名女同事有輕度智障,為滿足私慾,同年元月下旬,誘騙對方至市府地下2樓東南區安全門後方性侵得逞,2月中旬再以同樣手法犯案,3、4月間則藉機撫摸被害人下體。
男清潔工雖承認有撫摸被害人下體,但否認有乘機性交,還辯稱:「對方看起來很正常,不知道有智能障礙。」
法官認為,被害人指控男清潔工邀約及性侵過程指述明確,且前後相符,若非身歷其境,很難憑空杜撰,且兩人彼此無冤無仇,沒必要陷害,因此依乘機性交、猥褻罪,合併判男清潔工6年徒刑。
清潔工性侵女同事的地點,在市府地下二樓安全門後方。張欽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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