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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龍女自動獻身 法院打臉淫龍王

發佈者: sexykink | 發佈時間: 2016-5-18 11:35| 查看數: 480| 評論數: 0|帖子模式




「龍王」蘇建華(右)、其妻許雅筑(左)法庭上仍否認犯罪 資料照
自稱龍王、龍助理的蘇建華、許雅筑夫妻,雖全盤否認性侵猥褻女信徒還詐騙,甚至稱女信徒都是自願與龍王發生性關係,但新北地院認為,兩人根本是利用信徒正處人生低潮,佯稱收錢畫咒、作法可改運、消災,甚至讓龍王猥褻、性交,可解除個人困境,才會使女信徒誤信與龍王性交,並非出於女信徒自由意願,認定夫妻倆已觸犯詐欺、強制猥褻、性交等罪,判處兩人20年以上的重刑。

目前仍在押的蘇男夫妻仍堅稱,蘇是「龍王」附身,並辯稱這些女信徒都相信蘇能幫忙改運,且同意收費方式才付款。另脫衣畫符開咒等法事,也有經女信徒同意,蘇才會觸碰胸、下體並指交,至於與女信徒發生性行為一是,是部分女信徒對蘇男日久感情,自願跟蘇男發生性行為,而神壇內有張貼會攝影的公告,聲稱2人並未觸犯詐欺、猥褻、強制性交與妨害秘密等罪。

但新北地院認為,蘇、許兩人根本是利用被害人陷入工作低潮、感情、健康及人際關係等瓶頸,趁前來求助問事時,騙稱蘇為龍王,利用被害人的煩惱焦慮或不幸,煽起不安、懼怕,佯稱可畫咒、作法,來改運、消災解厄及治病,才導致女信徒誤信為真,繳交費用,因此已構成詐欺。

另蘇、許利用科學上無法印證的法力、神怪、宗教或迷信,導致受害女信徒在急迫無助下,以為能解除個人困境,才讓蘇男畫咒、作法,甚至性交,已非出於自由意志,違反其意願,已構成強制性交、猥褻罪,且拍攝性愛過程與裸體畫符也未經大多數被害人同意,認定夫妻倆已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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