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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志工不倫戀女童3年 不戴套還餵避孕藥

發佈者: sexykink | 發佈時間: 2016-7-15 15:42| 查看數: 365| 評論數: 0|帖子模式






葉姓志工和國小女童發生不倫戀,竟不戴套嘿咻還為她吃避孕藥。示意圖
4年前在桃園一所國小擔任志工的葉姓已婚男子,與一名小五女童在校內圖書館偷嘗禁果後,維持長達3年的不倫戀,期間葉男嘿咻都不戴套,還拿避孕藥給少女吃,案發後認罪允賠100萬元卻沒錢付,一、二審均依30個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合併判刑9年,最高法院今駁回葉男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外型瘦小的葉男(40多歲)從2006年8月起就擔任該校志工及臨時工友,2012年2、3月間,他因不時關懷一名當時11歲、家境特殊的小五女生,與情竇初開的少女互生情愫,某天放學後2人相約校內圖書館碰面,躲在角落用書櫃遮掩門外視線,在地板上偷嘗禁果,之後2人多次在校內倉庫、韻律教室等處激情,葉男更帶少女回家上床。

少女升國中後,仍經常回母校跟葉男幽會。去年2月13日、西洋情人節前一天,少女跟一名國二男同學透露此事,男同學通報師長揭發。葉男承認跟少女日久生情並有親密行為,但辯稱第一次僅磨蹭沒插入。少女一審出庭篤定說:「他第一次就插入我裡面約三分之一!」並指葉男都不戴套還射在體內,常拿避孕藥給她吃。

法官斥葉男明知少女身心尚未發展健全,性觀念還不成熟,卻狡辯與少女兩情相悅,且允諾賠償100多萬元遲未支付,一審依30個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將葉男合併判刑9年。

葉男上訴承認第一次跟少女幽會確有性交,但他沒錢賠償,希望輕判,檢方則請求加重改判,二審指葉男犯行影響少女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甚鉅,但他終究全部認錯,確因經濟狀況不佳而未能依約賠償,據此駁回雙方上訴,最高院今維持二審判決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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