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東西要與好朋友分享?台北市一名宋姓女子與黃姓丈夫結婚多年沒有生育,日前懷疑已婚好友沈姓女子與丈夫有一腿,經過質問才發現2人不僅在自己家發生過關係,甚至還轉戰到溫泉旅館繼續溫存,自己被蒙在鼓裡多次,氣得提起告訴。士林地院一審判決認為,沈女「斲傷告訴人之身心,所為當不足取」,但衡量犯後態度尚佳且又是「碩士畢業」,因此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
宋女與沈女為多年好姊妹,宋女結婚後,沈女也與夫妻倆相當熟,因沈女已婚沒有孩子,所以宋女對好友的警戒心並沒有太高,但丈夫卻在103年12月27日趁她回娘家時,將沈女帶回家中共渡春宵,甚至隔天(28日)意猶未盡,繼續到新北市萬里區的溫泉飯店翻雲覆雨,宋女返家後覺得「怪怪的」便質問丈夫與沈女,兩人雖坦承姦情,但沈女卻毫無悔意也不願道歉。
宋女氣得控告丈夫與好友通姦,且遲遲無法釋懷上床的地方在自家,之後因心情無法調適將工作辭去,甚至還需服用安眠藥入眠。最後宋女見丈夫真誠的悔意撤銷告訴,但仍無法原諒沈女,士林地方法院依相姦罪判沈女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1日1100元計算;民事部分則需賠償宋女31萬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