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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外遇遭勒索 大老婆決反擊

發佈者: sexykink | 發佈時間: 2016-8-8 15:03| 查看數: 422| 評論數: 0|帖子模式




劉妻與胡夫的對話。翻攝畫面
台中一劉姓男子與已婚大學女同學外遇,女同學丈夫知道後致電劉男,氣說「我要剁掉你的命根子」,劉無奈支付一百二十萬元封口費,沒想到對方需索無度又要五十萬;劉男只好向太太坦白,沒想到太太理性原諒丈夫,還寄存證信函及提告。
劉先生(30歲)與妻子(30歲)高中就相識戀愛,結婚後育有兩子,夫妻共同經營資訊工作室;去年九月,劉男透過臉書找到多年未聯繫的大學同學胡姓女子(30歲),雙方邀約唱歌,後數度發生性關係。

半個月後,劉男接到胡女丈夫電話,開口要求支付一百萬元,不然「要剁掉命根子」、「要強姦你老婆」等,劉苦苦哀求沒那麼多錢,對方同意減為八十萬元。本以為事情一筆勾銷,沒想到胡女丈夫又稱「氣不能消」,又恐嚇要求付錢,劉男前後共匯一百二十萬元,但對方又嚷著要五十萬。

劉男無力支付,只好向太太坦白發生婚外情,劉妻發現丈夫婚外情,不但不哭不鬧,還堅定認為「一百二十萬是辛苦錢,先要回來!」她先發臉書私訊給胡女及其先生,因對方未還錢,她又找律師寄存證信函,對方仍不理會,上月中控告對方恐嚇取財。

劉妻表示,丈夫和胡女應該對婚外情負責,但胡女丈夫恐嚇要錢影響她和孩子,「要我們家破人亡,須和丈夫一起挺身保護家庭,把錢追回來。」

胡女丈夫表示,自己被戴綠帽子,「回家想起太太出軌,非常痛苦」,他認為跟劉先生講的那些話是「情緒語言」,並沒有恐嚇,至於一百二十萬元是劉男同意給的和解金,若未來法官判他敗訴願意歸還,「好不容易和妻子復合,兩人走得很辛苦,不希望節外生枝」。

律師黃雅琴指出,劉男、胡女若有性交行為,雙方另一半提告通姦罪,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也可依民法的侵害配偶權,請求精神撫慰金;至於恐嚇取財部分,要看雙方對談時,一方有無恐嚇傷害生命身體並交付金錢,最重可判五年。

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常務監事紀冠伶稱讚劉妻,將丈夫婚外情問題處理得很棒,而胡女丈夫被另一半背叛,戴綠帽子也很苦;她建議若仍選擇和元配在一起,應先放下婚姻中被害人角色,雙方溝通哪裡出問題,一起面對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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