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一名女子前年借住邱姓前男友住處,慘遭邱男夥同陳姓男子毆打並逼吞BB彈、脅迫當眾脫衣表演自慰,更遭邱男2人分別徒手或持鋼管淫辱下體成傷,她向2男的女友求助,反而當街被拳打腳踢,幸好警員趕來解圍,邱男2人推稱僅摸被害人下體毛髮捉弄。最高法院指2男惡性重大,但已賠償被害人和解,今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2人各8年2月與8年6月徒刑,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患有輕度智能障礙的被害人前年初與邱男短暫交往,邱男後來與徐姓少女交往,邱男的妹妹與陳姓男友搬來與邱男、徐女同住於苗栗縣後龍鎮,被害人同年3月也去借住,常遭4人欺負。
前年3月30日下午1時許,邱男趁妹妹和女友出門喝喜酒,找陳男一起藉口被害人愛講閒話,關起房門用組合式曬衣架的鋼管亂打被害人頭臉全身,陳男並「指地為牢」,喝令被害人站在一塊地磚範圍內,揚言跨出地磚就海扁,接著逼迫被害人在「吃BB彈」、「繼續被打」或「裸奔」三選一,被害人硬吞2顆BB彈,不料邱男2人說話不算話,又脅迫被害人脫衣表演自慰。
當時房內還有一名男子旁觀,被害人怕挨打,忍辱照辦。邱男趁機用塑膠袋套著手指侵犯被害人下體,陳男更拿鋼管淫辱被害人私處,被害人哭叫呼救:「不要一直再這樣用我!」聲震屋外,另一名邱男2人的朋友在客廳看電視,不敢插手阻止,直到邱妹和徐女回家,邱男2人趕緊罷手。
被害人蹲在房內傷心痛哭,起身跟徐女訴苦,還先道歉:「我不是故意接近他(邱男)。」徐女不領情,打被害人一頓,收拾細軟離開,陳男與邱妹喝令被害人把徐女追回來,「不然試試看!」被害人拚命拉住徐女,卻遭隨後追上的陳男與邱妹當街痛毆,警員獲報到場,陳男與邱妹仍不罷手,被制止後辯稱被害人玩水摔傷,被害人也推稱自己跌倒,不用就醫。
警員見被害人頭臉腫得像豬頭,雙手多處紅腫瘀青,起疑將被害人送醫,被害人脫離魔掌才說出實情提告,警方趕到邱男住處查扣鋼管,在管口與管身驗出被害人的DNA。由於警員做筆錄時不爽陳男一概撇清,動怒拍桌責罵,法官認為陳男這份認罪筆錄不能當作證據,陳男與邱男於審理時僅承認打傷被害人,否認性侵,辯稱撫摸刮弄被害人下體毛髮惡整。
被害人出現創傷後症候群,在審理期間嫁人,由丈夫作主接受邱男2人各賠償6萬6000元,答應原諒不追究,「希望他們不要再去傷害別人」,邱男卻在二審審理期間落跑不出庭。二審指2人始終否認性侵,惡性重大,但已賠償和解,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邱男與陳男各8年2月與8年6月徒刑,最高院今維持二審判決定讞。
凌虐性侵前女友的邱男,被判刑8年2月定讞。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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